【文休系】文休系碩士學位課程先修審查結果公告
申請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110學年度碩士班課程先修生審查結果一覽表
學系 |
學號 |
姓名 |
是否通過 |
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文休三 |
10719101 |
王茜薇 |
■是 □否 |
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文休三 |
10719112 |
羅珮云 |
■是 □否 |
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文休三 |
10719116 |
王正中 |
■是 □否 |
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文休三 |
10719133 |
劉昭彤 |
■是 □否 |
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文產經三 |
5310709 |
陳嘉章 |
■是 □否 |
國立臺東大學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
9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93.10.07)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107.04.26)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109.11.12)
第一條 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特訂定「國立臺東大學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校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三年級以上(含延修生),得於每學年第二學期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填寫「臺東大學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資料,向各系(所、學位學程)提出申請,經甄選通過者始成為該系(所、學位學程)之碩士班課程先修生。
第三條 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得招收本校大學部在校學生為碩士班課程先修生。取得碩士班課程先修生資格後,必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屆滿(含)前(含延長修業年限)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第四條 本校欲招收碩士班課程先修生之系(所、學位學程)須依本辦法訂定「碩士班課程先修生甄選要點」,其內容應包括申請資格、招收名額、甄選標準及程序等,經教務會議通後實施。
第五條 各系(所、學位學程)應本公平、公正原則受理學生申請,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公告,並於六月底前將甄選通過名單送教務處備查,以憑辦理選課事宜。
第六條 各系(所、學位學程)應輔導碩士班課程先修生選修研究所課程,學生選課依本校「學生選課實施要點」辦理。
第七條 碩士班課程先修生於大學畢業並通過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入學考試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者,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含)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
第八條 其他未規定事項,均依照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