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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休系】轉系申請審查準則

國立臺東大學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轉系審查準則

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臨時系務會議修訂通過(105.05.13

一、本準則依據「國立臺東大學學生轉系要點」訂定之。

二、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 (以下簡稱本系) 學生欲轉出者:經本系同意後,向欲轉往之各該系申請辦理;各系學生欲轉入本系者,須於學校公告日程內,向本系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轉入本系者,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填寫轉系申請單同時檢附以下資料於期限內送達本系:

(一)修畢前三學期成績單影本(大一學生檢附大一上學期成績單)。

(二)自傳及讀書計畫。

(三)於本校就讀期間獎懲紀錄。

(四)其他足以佐證學生志趣天賦之資料(無則免附)。

四、每學年轉出、轉入之生員人數,須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要點」第四點之規範。

五、甄選過程採初選與複選方式進行:

(一)初選由系主任核定,初選資格如下:

1. 申請學生前三學期(大一學生為前一學期) 學業平均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2. 無申誡以上記錄者。

(二)複選由系主任召集本系另二名教師組成審查委員會(含系主任共三位)討論後擇優錄取,其審查方式及最後錄取名額均由審查委員會決定之。

六、本準則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提院務會議核備,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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